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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印发通知学习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省稳就业工作电视会议和教育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相关精神

发布日期:2020-03-14    点击: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了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稳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鼓励吸纳高校毕业生和农民工就业的措施,指出“当前要更加注重稳就业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山东省召开稳就业工作电视会议,要求“着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搭建就业平台,创新服务方式,引导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保障他们顺利毕业、尽早就业”。教育部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2020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就进一步指导推动各地各高校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开展网上就业服务、拓宽就业和升学渠道、强化就业困难帮扶等工作,作出部署安排。为全面落实国家、山东省各项工作部署及要求,近日,学校印发了《济宁学院关于学习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省稳就业工作电视会议和教育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相关精神的通知》(济院办〔2020〕1号)。

通知要求,要认真组织开展传达学习。各部门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认真传达学习国务院常务会议、山东省稳就业工作电视会议和教育部文件精神,引导广大教职员工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会议和文件精神上来,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强化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的意识。充分认识到促进所有毕业生充分、高质量就业是学校内涵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通知强调,切实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毕业生就业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危机意识,强化责任意识,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把就业工作这项最大的民生、民心、根基工程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抓好,确保每一位毕业生在就业的道路上不落队,每一位毕业生的就业岗位落实到位。

通知指出,狠抓会议和文件精神落实。重点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全面摸排梳理,实时掌握每一位毕业生就业动态。对困难群体建立帮扶台账,实行分类帮扶和“一人一策”的动态指导和服务,优先推荐就业岗位,确保兜底就业。二是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毕业生的温情关怀和心理疏导,帮助毕业生保持积极向上的求职心态,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减少毕业生慢就业不就业现象,引导毕业生在挑战里面抢机遇。积极开展线上就业指导讲座咨询等服务工作。三是充分发挥就业平台的作用,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方便快捷的线上双选服务和就业信息;动员毕业生积极参加国家、各省市就业主管部门、专业人才网站网络招聘活动。各系(院)要研究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稳就业工作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把握好、利用好相关优惠政策,同时要加大选调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等就业渠道的宣传力度,把国家政策和招聘信息推送到每一位毕业生,多种形式促进毕业生就业。

【撰稿:杜艳增       审核:王东艳      责编: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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